對于此類已嚴重影響到政府聲譽、農民工的切身利益,甚至更關糸到許多農民工的家庭生活的關健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從嚴、從重、從快,制定更加嚴格的各項監管和懲治力度;必要時把它納入法律。
每年都會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不過最近幾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比較少了,這完全歸功于政府部門的介入和農民工自身的防風險意識逐漸的提高。農村人真的不容易,外出打工一年拿不到工錢,是非常倒霉的事情。你想想,出門在外,拋妻舍子,風餐露宿,拼了命的掙幾個錢,到頭來錢要不到手,一家人生活怎么過???!
前幾年經常有因討不到工錢,出現跳樓、臥軌的悲劇事件。悲劇的背后,除了同情和憐憫,也為我們農民工的權益如何保障敲響了警鐘。
對于農村出來打工的農民兄弟姐妹,我先提個醒,在工地上打工的農民工出來的,都是經熟人關系,朋友介紹,首先,得先了解一下,去工地的承包方的情況,以及包工頭的人品及施工資質,多長幾個心眼。最主要的要和施工方簽勞動合同,問清楚工資如何發放,以規避自己的風險,這是主要問題。最好找不要等太長時間發放工資的單位最好,以免發生什么意外,自己蒙受太大損失。
農民工難,難得是,如果自己一旦倒霉,遇到了工地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如果承包方確實遇到困難,資金鏈斷裂,遇到暫時困難,拖欠自己的工資不是太長,和老板又打了幾年交道了,工資緩一緩發放,我覺得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以詐騙工人工資為目的拖欠,那就只能訴諸于法律了。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政府每年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是非常重視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以保護農民工的合法利益。如果真的出現了拖欠工資的問題,我建議,保留好自己的工資憑據等,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解決問題了。還可以到法院起訴,這是最后的辦法。千萬不要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那樣會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對于此類已嚴重影響到政府聲譽、農民工的切身利益,甚至更關糸到許多農民工的家庭生活的關健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從嚴、從重、從快,制定更加嚴格的各項監管和懲治力度;必要時把它納入法律。
以上就是“工地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的全部內容。希望大家都能冷靜維權,做好前期準備,政府相關部門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也在不斷加大,比如查處欠薪人或者單位的銀行賬號,拍賣實物等或者經過司法調解協商等辦法。只要方法使用得當,農民工的工資還是能收回來的。希望我給的建議能夠幫助到你和奮戰在一線的各位工友們!
農民工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保存好勞務合同、欠條等可以證明你跟建筑隊存在勞務關系的原始材料,在后面討薪過程中,會經常用到。材料準備好以后,學習一點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然后先聯系建筑隊負責人告知他厲害關系,要求協商工資問題,如果他拒絕或者推諉扯皮,就直接繞過他。
接著去找工程項目部,項目部有專門的部分管理農民工工資這一塊的,跟他們說明情況,他們會幫助聯系建筑隊要工資,一般來說,協商不成功的話,項目部會進行農民工工資代付手續,你得知道有這么個手續,如果建筑隊的老板去了說沒錢,你就提出代付。
如果項目部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就向當地提出勞動仲裁,也可以當當地法院提出訴訟,雖然周期稍微長一點,但是基本都可以要到工資。
最后一個就是通過新聞媒體,媒體報道可以很快解決建筑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但是對建筑隊以及項目部的名聲不是太好,不到不得已,還是走前面幾個途徑討薪比較好。
大家再來明白勞動者與雇傭者之間的關系,從法律上來這種關系可以分為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勞動關系指的是受雇于企業單位的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勞務關系指的是受雇于個人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
01
兩種不同的關系決定了解決方式不同,適用的法律也不相同。在你提供的信息中,并沒有對你的父親和老板之間的關系給予明確,我只能分為兩種情況來說了。
第一種情況是,你口中的老板自己有公司,又或者說這個人是某個公司的員工,負責招募和管理人員,那么你父親和他之間就可能構成勞動關系,對于勞動關系因工資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向勞動監察大隊對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進行投訴,依靠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來進行解決,或者是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第二種情況是,你口中的老板只是一個包工頭,本身沒有公司,也不屬于某個公司的員工,負責招募和管理人員,那么你父親和他之間屬于個人勞務關系,這種情況在農民工的團體也比較常見,可以向老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拖欠工資。
02
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來解決問題,都是需要證據和對方的身份信息的,沒有證據的支撐就很難得到支撐;沒有對方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就沒有辦法進行向仲裁、監察大隊、法院等部門,遞交相應的申請材料;而且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建議先搜集相關證據。
例如當時招募人員的廣告、一起干活工友的證人證言,以前的工資發放記錄,工服工牌,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通話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當然證據是越多越好,越完整越好,能夠通過這些證據還原事情的事實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