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立案審查愈發嚴格,所以要做好比較充分的準備。那么起訴別人還錢要準備什么?
一、關于管轄法院:
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法對于管轄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去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原、被告住所所在地都在一個城市,那其實區別不大。但是往往原、被告住所所在地不在一個城市,甚至不在一個省份,那面對這樣的問題,此時就需要適用《民訴法司法解釋》第18條,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去解決這個問題: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所以,作為原告,如果沒委托律師的話,請牢記這個法條。
二、關于被告信息:
上文提到,因為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立案審查愈發嚴格,所以一定要了解到較為準確的被告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最好),準確住所地,聯系電話。以方便法院聯系到被告,進行傳票及司法文書的送達工作。
三、關于證據材料:
牢記,盡量收集完整的證據材料。
如果有借條,轉賬記錄,那是最為完美的證據材料。
如果缺少上述的證據材料,那需要提供其他的證據材料予以佐證。切記,你只拿一個訴狀去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的案件,法院是絕對不會受理你的案件的。
其他的佐證證據包括: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取現記錄、證人證言等等。
四、關于利息:
如果當時出借款項,約定的利息過高,建議到法院時,按照法律規定的范圍主張利息,切勿“認死理”,別搞到最后錢要不回來,還被套上其他的帽子。
五、如果可能,盡量采取訴前保全措施。
現在老賴成風,許多老賴,在進入訴訟程序后,將名下的財產全部轉移,造成一文不名的假象,使得債權人即使勝訴了也面臨執行不能的問題。為此,如果可能的話,盡量在訴前將對方的財產保全。這樣做代價就是墊付一筆保全的費用,以及提供足夠的擔保。
六、注意收集有效證據。
借貸糾紛中,多數是熟人之間的借貸,類似借條一類證據經常沒有。因此權利人要起訴的話,務必收集能夠證明借貸關系成立,以及相關款項支付到位的證據,包括并不限于借條、電話錄音、微信截圖、短信、網銀打款明細、ATM打款回單、銀行打款憑條、銀行賬戶流水等。
七、注意訴訟時效。
借貸糾紛中,有明確還款約定的,在約定還款日期之后三年內主張權力有效。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還款日期,可以隨時主張還款,但最多不超過二十年。如果權利人曾經主張過權力,則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力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法院一般會受理,但庭審中如果債務人提出關于訴訟時效的抗辯,則一般會被法庭采納并駁回原告起訴。如果債務人不提出抗辯,則法庭不會主動審查。
八、注意勝訴后及時申請強制執行。
權利人起訴并獲得勝訴后,注意一定要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逾期則可能喪失強制執行的權利。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可能一時沒什么收獲,但是該有的措施要有,例如對于被執行人,該拘留罰款拘留罰款,該上失信黑名單就上黑名單,該限制高消費就應當限制高消費,凡是制裁老賴的措施一樣不能少,必要的時候,如果對方有能力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可以拿起拒執罪這個武器,給老賴一點顏色。較真的人多了,老賴才會老實。
以上就是“起訴別人還錢要準備什么”的全部內容。最后,需要提醒的就是,對于民間借貸案件,一定要實事求是,誠信訴訟。